财税扶持: 注册和纳税在奉贤区的新建企业,经认定属于六大高新技术产业化企业的,区政府按一下比例给予奖励:投产后两年内,奖励金额每年为企业对区财力的贡献额;第三年至第五年内,奖励金额每年为企业对区财力的贡献额的 50% 。被认定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 1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资金扶持: 对建立区级技术中心的企业,经验收合格后,给予 30 万元创建补贴,其中达到市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再分别给予 30 万元、 60 万元的配套资助。列入区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年度计划项目,给予 5-10 万元的技术开发经费补贴。 人才扶持: 对落户园区的六大高新技术产业化企业引进的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才 , 以及硕士学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才 , 其在奉贤区购买自主商品房的 , 由区政府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20 万元、 5 万元。上述人才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经批准其后三年内所形成的地方财力区得部分的 50% 可由专项资金奖励给本人。 优惠政策 针对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重大装备、智能电网、航天航空配套等六大高新技术产业。 一、 财税扶持 1. 区政府设立有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2. 奉贤区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本区企业申报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对获得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的项目,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资助了; 3. 注册和纳税在奉贤区的新建企业,经认定属于六大高新技术产业化企业的,区政府按一下比例给予奖励:投产后两年内,奖励金额每年为企业对区财力的贡献额;第三年至第五年内,奖励金额每年为企业对区财力的贡献额的 50% 。 二、 规划土地 1. 奉贤区政府每年在新增产业用地指标中安排高新技术产业化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项目用地; 2.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在符合规划前提下,经市有关部门同意认定,建筑密度可根据功能需要提高至 50%-60% ,多层工业建筑可提高至 2.0 控制,生活配套设施用地占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可适当突破 7% ; 3.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优惠价格,租赁产业园开发建设的职工宿舍。 三、 科技创新 1. 被认定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 1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 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按照实际发生的研究费用的 150%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 对建立区级技术中心的企业,经验收合格后,给予 30 万元创建补贴,其中达到市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再分别给予 30 万元、 60 万元的配套资助。列入区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年度计划项目,给予 5-10 万元的技术开发经费补贴。 四、 人才激励 1.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沪首次购房且符合本市购房政策的,可以按照市场销售价格 60% 的优惠价,申购 100 平方米(含)以下建筑面积的奉贤区人才房一套,超出规定面积的部分由个人按市场价购买; 2.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人才,根据不同的学历、职称和职业资格,每人每月享受 300 元、 500 元、 800 元等不同档次的人才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5 年; 3. 在本区六大高新技术产业化企业工作,税后工资薪金和劳务所得大于 20 万元(含)的硕士以上学历或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才,按其个人所得税中由工资薪金和劳务所得形成的区得财力的 50% 对人才实施奖励,每人每年建立额度不超过 25 万元。 4. 为高级人才办理就医服务卡,在区指定医院享受优质门诊服务和入住高级人才专用病房等待遇,并对住院者给予 70% 的床位补贴; 5. 为高级人才的子女就近安排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就学,享受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的义务教育资源;子女就学有其他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协调解决。